山東省2018年農用植保無人機補貼政策
9月20日,山東省印發了《山東省2018-2020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植保無人機屬試點范圍,小編匯總了關于山東省植保無人機補貼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哦。
2018年山東省植保機補貼政策詳情
01、補貼對象及條件
一、補貼對象
植保無人機補貼對象為從事植保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主要包括農民(農機)合作社、植保作業組織、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等。對個人購置植保無人機暫不予補貼。
二、補貼條件
擁有一定數量的經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或專業機構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并提供培訓合格證明;有相對健全的植保無人機運營管理制度體系,并提供出入庫登記、專人保管、植保作業流程、安全飛行管控、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在申報補貼前,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或國籍登記,并在申請補貼的機具上粘貼登記標志;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并提供保險單,保險期不少于一年;已完成不少于100畝的植保作業量,需提供作業合同、作業量證明等相關材料;提供縣級農機部門要求的其它材料。
02、資金規模和補貼標準
(一)資金規模
補貼資金從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統籌解決,2018年試點補貼資金總量不超過4000萬元。其中植保無人機年度內試點資金總量不超過1000萬元。試點期限截止到2020年底。
(二)補貼標準
△ 作業中的啟飛Q10植保無人機
03、補貼操作
采取先申請、再補貼方式。先由各市農機部門組織轄區各縣(市、區)符合條件、當年已購置或有真實意愿購置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報名申請補貼,并將需求情況匯總上報省農機局、省財政廳。經省里綜合平衡后,將補貼指標分配各市。再由各市安排各縣(市、區)本著簡便易行的原則,按規定具體辦理補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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